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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条约待批期间,发生琉球船民遇害事件。一八七一年十二月,琉球船民因风漂流到台湾,其中五十四人被台湾土著杀害,其余十二人由清政府护送回国。当时琉球是清朝附属国,未提出异议,事件就此平息,倭国政府也不知道。第二年倭国使者到中国换约,从清政府邸报中看到此事,于是一面向本国报告,一面到总理衙门交涉,试探清政府对琉球、台湾的态度。总理衙门回答说:“二岛(指琉球、台湾)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固在于我。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这本来说得很好了,偏又画蛇添足地说:“杀人者皆属生番,故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这下叫倭国抓住个把柄,拿“化外”二字大作文章,说台湾土著的居住地不是中国领土,借口攻打台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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