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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子山有鸟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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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楼主| 发表于 2010-4-29 19:09:04 | 只看该作者
李牧生平

   李牧生年不详,据推算当生于赵惠文王前期。李牧的生平活动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前一段是在赵国北部边境,抗击匈奴;后一段是在朝中参与政治军事活动,以抵御强秦为主,曾两次大破秦军。
  赵国北边和匈奴接界。公元前309年,赵武灵王时期,下令国中推行“胡服骑射”,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军事力量逐渐强大,屡败匈奴等北方胡人部落。但是,到了惠文王、孝成王时期,匈奴各部落军事力量逐步恢复强大起来,并不断骚扰赵国北部边境,赵惠文王便派李牧带兵独当北部戍边之责。
  赵武灵王时虽筑了长城抵御匈奴,但赵国还常常遭到匈奴的入侵,抢掠去不少人员和财物。赵孝成王时,派李牧为将,镇守北边,帅府驻在代雁门郡(现在山西省西北部宁武县以北一带)。
  抗击匈奴的斗争中,李牧即表现了其杰出的军事才能,为了有利于战备,李牧首先争取到赵王同意,自己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官吏,而且本地的田赋税收也全部归帅府,用作军事开支。针对赵军和匈奴军的特点,他深思熟虑后采取了系列的军事经济措施。
  他将边防线的烽火台加以完善,派精兵严加守卫,同时增加情报侦察人员,完善情报网,及早预警。在这一点上,当今的新罗马帝国很有心得,效仿得卓有成就。
  为了提高部队战斗力,李牧密切官兵关系,厚遇士卒,每天宰杀几头牛犒赏,让精练骑马射箭战术,全军战士由于得到厚遇,士气高昂,人人奋勇争先,愿为国家出力效劳。针对剽悍的匈奴骑兵机动灵活、战斗力强及以掠夺为主要作战目的,军需全靠抢掠的特点,为使窜扰的敌骑兵徒劳无功,他命令坚壁清野,并示弱于敌,以麻痹强敌,伺机歼敌。为此,严明军纪:“匈奴入盗,急入收保,有敢捕虏者斩”,所以每当匈奴入侵边境,烽火台一报警,李牧即下令士兵立即收拾物资退入城堡固守,从不出战,使匈奴无从掳掠。这样过了几年,李牧没有人员伤亡也没有损失过物资。
  然而,时间一长,匈奴兵将总以为李牧胆小怯战,根本不把他放在心上;就是赵国边兵们亦在下面窃窃私议,以为李牧胆小怯战,有的愤愤不平。李牧一意坚守不主动出击的消息传到赵孝成王那里,赵王派使者责备李牧,要李牧出击。李牧老谋深算,意欲放长线钓大鱼,也不作解释,我行我素,依然如故。匈奴一来,即深沟高垒,坚守不出。匈奴往往满怀企望而来,却一无所获而归。
  赵王听说李牧仍然一味防守,认为他胆怯无能,灭了自已威风,很生气,立即将李牧召回,派另外一员将领来替代。
  新将领一到任,每逢匈奴入侵,即下令军队出战,几次都失利,人员伤亡很大,而且边境不安,百姓没有办法耕种和放牧。
  赵王只得又派使臣去请李牧复职,李牧闭门不出,坚称有病,不肯就任。赵王不得已,只得下令强令李牧出山。李牧对赵王说:“王必用臣,臣如前,乃敢奉令。”赵王只好答应了。
342#
 楼主| 发表于 2010-4-29 22:10:48 | 只看该作者
 新大秦帝国 公叔痤 公叔痤,战国时期魏国大臣。生年不详,卒于魏惠王九年(前361年)。
[编辑本段]入相
  魏武侯九年(前387年),公叔痤担任相国。当时,吴起在魏国任西河守,威望很高。他曾率兵伐秦,攻取五座城池,固守西河,屏障魏国,使秦军不敢东向。田文死后,公叔任相,他妻子是魏国的公主,公叔对吴起非常畏忌,便想害吴起。他有个仆人对他说:“吴起很容易除掉。”公叔说:“怎么办?”仆人说:“吴起为人有节操,廉洁而重视声誉,你可以先向武侯说:‘吴起是个贤明的人,我们魏国属于侯一级的小国,又和强秦接壤,据我看,恐怕吴起不想长期留在魏国。’武侯必然要问:‘那怎么办呢?’你就乘机向武侯说:‘君侯可以把一位公主许配给吴起,他如果顾意留在魏国就必定欣然接受,如果不顾意留在魏国就必然辞谢。以此就可以探测他的想法了。’然后你再亲自把吴起邀到你的府上,使公主故意发怒而轻谩你。吴起看见公主那样轻贱你,他想到自己也会被轻贱,就会辞而不受。”于是照计行事,吴起果然看见公主轻谩魏相就辞谢了武侯。武侯因而对吴起有所怀疑而不信任他了。吴起害怕武侯降罪,于是离开魏国到楚国去了从此,公叔痤
  稳踞相位,多年执掌魏国权柄。
343#
 楼主| 发表于 2010-4-29 22:11:18 | 只看该作者
出将
  魏惠王八年(前362年),公叔痤率军与韩、赵两国的联军大战于浍水北岸,大败联军,俘虏了赵国将领乐祚。魏惠王接到胜利的消息,十分高兴,亲自到郊外迎接凯旋之师,并宣布赏给公叔痤100万亩土地。公叔痤倒退好几步,再拜辞谢,不敢领赏。他反复说明,军队英勇善战,具有一往无前的斗志,不避艰险,百折不挠,全赖吴起当年训练有方,是吴起的功绩,在战场上,察看地形,分析敌我双方形势,提供决策方案,使得三军将士心明眼亮,目标明确,是部下巴宁、爨襄的功绩,再说,还有魏王制定的军法,有功必赏,有过必罚,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而他自己只是“见敌之可也鼓之,不敢怠倦”,“若以臣之有功,臣何力之有乎?”公叔痤的谦逊,深受魏惠王嘉许,于是赏赐吴起的后裔20万亩土地,巴宁、爨襄每人各10万亩。
  公叔痤为了保全自己的相位,排挤吴起,在政治倾轧中占了上风。但他能不居功,不妒能,特别是在胜利的时刻记起当年吴起对魏国的贡献,也很难得,表现出一个成熟政治家的风范。所以魏惠王说:“公叔岂非长者哉?既为寡人胜强敌矣,又不遗贤者之后,不掩能士之迹,公叔何可无益乎?”另外加赏给公叔痤40万亩土地,使他共得赏田140万亩。
34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9 22:12:21 | 只看该作者
荐才
  第二年,公叔痤病倒了,魏惠王亲自到他家中看望,并问及身后之事。公叔痤说:“座(痤)之中庶子(相国的侍从之臣)公孙鞅(即商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向魏惠王举荐自己的家臣公孙鞅,认为可以让此人主持魏国的国政。惠王不置可否。公叔痤又屏去左右的人,单独向惠王进言:“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他预感到,象公孙鞅这样的人才,若被别国起用,对魏国绝不会有好处。这样的言词,又从反面向惠王说明公孙鞅确实可以重用。惠王走后,公叔痤马上派人找来公孙鞅,告诉他这件事的原委,说明自己极力推荐他继任相国,但惠王不答允。本着“先君后臣”的原则,才建议惠王杀他,让他赶快逃命。公叔痤要做到公私兼顾,既为魏国利益着想,又顾及私人友情,再次表现出圆通老练的政治家作风。可惜,魏惠王对他荐贤的苦心不置一顾。公孙鞅则比公叔痤见识高明,知道魏惠王既不用他,也不会杀他,所以直等公权痤死后,得知秦孝公求贤,才投奔秦国,实施他那著名的“商鞅变法”。
345#
 楼主| 发表于 2010-4-29 22:12:55 | 只看该作者
评价
  联系公叔痤一生的主要事迹看,他确实有知人之明,能够识别杰出人物,也知道这些人的价值。但是,他为国家利益考虑得相对少一些,为自身的利益考虑得多一些。他排挤吴起,是出于保全相位的需要,并不是不知道吴起对魏国的重要性。荐举公孙鞅,是直到病重才提出。太史公于此特著一笔,“公叔座(痤)知其(公孙鞅)贤,未及进”,很有深意。若过早地推荐公孙鞅,可能会取代他的职位,而在临终时郑重托付,博得荐贤之名,对自身利益也没有什么影响了。假如从人才流失的角度来论魏国的成败,公叔痤是应负一定责任的。
346#
 楼主| 发表于 2010-5-3 21:13:38 | 只看该作者
 申不害(约公元前385~前337)
  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物(今河南新郑)人。战国时期韩国著名的思想家。他在韩为相19年,使韩国走向国治兵强。作为法家人物,以“术”者称,是三晋时期法家中的著名代表人物。
  郑国灭国之时,申不害年岁约在20—30岁之间。作为一个亡国之贱臣,申不害可能杂学诸说。因为在他之前的管子、李悝、慎到的学术理论中都有“术”的成份。有人根据申不害思想中有道家思想的痕迹,认为他是由道入法。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不能把他的思想仅归为道法两家。
  申不害相韩时,韩国已处弱势。韩昭侯即位不久,颇具雄心,任用贱臣申不害即为一例,申不害才华得有用武之地。
  申不害的学术思想,明显地受到道家的影响,但他的直接来源是老子还是慎到,不得而知。但他的哲学思想与慎到有极相似之处,他们都遵循老子的大统一哲学。“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申不害认为,自然运行是有规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他认为宇宙间的本质是“静”,其运动规律是“常”。他要求对待一切事情应以“静”为原则,以“因”为方法,“因”指“因循”,“随顺”。“贵因”指“随事而定之”,“贵静”的表现就是“无为”。申不害把这些原则用于人事,构成他的社会哲学思想。“无为”主张的渊源即《老子》的“绝圣弃智”,申不害的“无为”,要求的是君主去除个人作为的“无为”,以便听取臣下的意见。但是,申不害仅仅把这种“静因无为”的哲学思想用于“权术”之中。为了完善这种方法,他进一步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决不是指君主无所作为,只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种姿态。在关键时刻,申子要求君主独揽一切,决断一切。申不害的哲学思想,是君主哲学,是政治哲学。这种哲学由道家的“天道无为”演化发展来,是他的法家“权术”思想的基础。
  申不害主“术”,但他所说的“术”,是在执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来巩固君主统治权的。因此他并不是不讲“法”与“势”的。
  关于君主的权势,申不害认识得很清楚。在战国诸侯争霸的情形下,君主专制是最能集中全国力量的政权形式,也是争霸和自卫的最佳组织形式。他说:“君之所以尊者,令也,令之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之。”令是权力的表现,是一种由上而下的“势”能。“权势”是君主的本钱。
  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秤轻重。”为了说明“法”,他提出“正名责实”的理论。“正名”主张,首先由孔子提出。申不害吸收了这个主张,是名分等级,不得错乱。与孔子“正名”不同之处在于包括责任、分工的内涵。申子“正名”的意义在于确定了“主处其大,臣处其细”的大原则,而且把这个原则具体化,即把名分按实际情况规定下来,然后进行任命,听取意见,检查监督。
  申不害的“名”,主要是政治概念,他的“名”是法的等值概念,是为人君制定的工具。所谓实,也就是君主给臣下规定的责任和职权,是臣下遵从君主的规范。申不害本来是劝戒君主发号施令要慎之又慎的,但其效果是加强了君主的个人专制。申不害找不到如何提高君主权威,而又能制约君主的方法,这是一个二律背反的问题。
  什么是“术”?申不害没有明确规定。“术”是君主的专有物,是驾驭驱使臣下的方法。“法”是公开的,是臣民的行动准则,而术却是隐藏在君主心中,专门对付大臣的。申不害说,“君如身,臣如手”,既然如此,君主仍要对付大臣是由复杂的社会斗争所决定的。春秋战国时,臣下弑君,酿成习气。现实告诉申不害,人君的主要威胁不是来自民众或敌国;而是来自大臣。所以他一再告诫君主,对君臣关系要有清醒的认识,那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
  申不害认为,君主有了势,定了法,其地位还不是稳固的,必须有两面之术,不然势与法就会变得威严而不受用,刻板而不通达。如果以术来联通势与法,就如虎添翼,无论动静,都会使臣下慑服。他的术分两类,一类是控制术,像前面提到的“正名责实”,就是讲规定职责,考校监督的。还有如君主以静治动的,无为而治的,这些属于领导管理方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另一类是搞阴谋,耍手腕,弄权术。
  玩弄权术,当然不是自申不害开始,但他是第一个在理论上的系统研究者,这在官场的政治斗争中,很受历代统治者的喜爱。但从本质上说,无补于稳固政权。因为既然有驭臣之术,必有欺君之方,尔虞我诈,你争我斗,加剧了政权的不稳定性。
  申不害研究术,有正面的领导控制方法,也有阴谋诡计,我们现在不能说他是否道德,但可以说,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启迪后人的。
347#
 楼主| 发表于 2010-5-3 21:19:13 | 只看该作者
申不害学术思想及变法
  申不害的学术思想,明显地受到道家的影响,但他的直接来源是老子还是慎到,不得而知。他的哲学思想与慎到有极相似之处,他们都遵循老子的大统一哲学。《大秦帝国》中的申不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申不害认为,自然运行是有规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他认为宇宙间的本质是“静”,其运动规律是“常”。他要求对待一切事情应以“静”为原则,以“因”为方法,“因”指“因循”,“随顺”。“贵因”指“随事而定之”,“贵静”的表现就是“无为”。申不害把这些原则用于人事,构成他的社会哲学思想。“无为”主张的渊源即《老子》的“绝圣弃智”,申不害的“无为”,要求的是君主去除个人作为的“无为”,以便听取臣下的意见。但是,申不害仅仅把这种“静因无为”的哲学思想用于“权术”之中。为了完善这种方法,他进一步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决不是指君主无所作为,只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种姿态。在关键时刻,申子要求君主独揽一切,决断一切。申不害的哲学思想,是君主哲学,是政治哲学。这种哲学由道家的“天道无为”演化发展来,是他的法家“权术”思想的基础。
  申不害主“术”,但他所说的“术”,是在执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来巩固君主统治权的。因此他并不是不讲“法”与“势”的。
  关于君主的权势,申不害认识得很清楚。在战国诸侯争霸的情形下,君主专制是最能集中全国力量的政权形式,也是争霸和自卫的最佳组织形式。他说:“君之所以尊者,令也,令之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之。”令是权力的表现,是一种由上而下的“势”能。“权势”是君主的本钱。
  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秤轻重。”为了说明“法”,他提出“正名责实”的理论。“正名”主张,首先由孔子提出。申不害吸收了这个主张,是名分等级,不得错乱。与孔子“正名”不同之处在于包括责任、分工的内涵。申子“正名”的意义在于确定了“主处其大,臣处其细”的大原则,而且把这个原则具体化,即把名分按实际情况规定下来,然后进行任命,听取意见,检查监督。
  申不害的“名”,主要是政治概念,他的“名”是法的等值概念,是为人君制定的工具。所谓实,也就是君主给臣下规定的责任和职权,是臣下遵从君主的规范。申不害本来是劝戒君主发号施令要慎之又慎的,但其效果是加强了君主的个人专制。申不害找不到如何提高君主权威,而又能制约君主的方法,这是一个二律背反的问题。
  什么是“术”?申不害没有明确规定。“术”是君主的专有物,是驾驭驱使臣下的方法。“法”是公开的,是臣民的行动准则,而术却是隐藏在君主心中,专门对付大臣的。申不害说,“君如身,臣如手”,既然如此,君主仍要对付大臣是由复杂的社会斗争所决定的。春秋战国时,臣下弑君,酿成习气。现实告诉申不害,人君的主要威胁不是来自民众或敌国;而是来自大臣。所以他一再告诫君主,对君臣关系要有清醒的认识,那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
  申不害认为,君主有了势,定了法,其地位还不是稳固的,必须有两面之术,不然势与法就会变得威严而不受用,刻板而不通达。如果以术来联通势与法,就如虎添翼,无论动静,都会使臣下慑服。他的术分两类,一类是控制术,像前面提到的“正名责实”,就是讲规定职责,考校监督的。还有如君主以静治动的,无为而治的,这些属于领导管理方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另一类是搞阴谋,耍手腕,弄权术。
  玩弄权术,当然不是自申不害开始,但他是第一个在理论上的系统研究者,这在官场的政治斗争中,很受历代统治者的喜爱。但从本质上说,无补于稳固政权。因为既然有驭臣之术,必有欺君之方,尔虞我诈,你争我斗,加剧了政权的不稳定性。
  申不害研究术,有正面的领导控制方法,也有阴谋诡计,我们现在不能说他是否道德,但可以说,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启迪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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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3 22:00:31 | 只看该作者
申不害轶事
  申不害“走后门”
  申不害虽然主张按功劳授予官职,但他并没有以身作则。《战国策》中就载有一个他“走后门”的故事。有一次,申不害凭籍相国的身份,向韩昭公说情,为他的一个堂兄谋求官职。韩昭公不准,于是申不害面“有怒色”。韩昭公就生气地说:“我施行你的变法主张,是为了治理国家。现在是听从你的请求而败坏你的治国之术,还是施行你的治国之术而废去你的请求呢?你曾经叫我任人要‘拥功劳,视次第’,现在你有所私求,我究竟该怎么办呢?“申不害见势不妙,只得避席请罪,惭愧的说:“您真是严守法令的人啊!”
349#
 楼主| 发表于 2010-5-3 22:02:01 | 只看该作者
慎到

(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5年),战国时期赵国人,原来学习道家思想,是从道家中分出来的法家代表人物。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有不少学生,在当时享有盛名。在稷下时,与田骈、接子、环渊等有较多的交往。他们一起被齐王命为大夫,受到尊敬,齐王还特意为他们建起了高楼大厦,修筑了四通八达的道路。他对于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做出了贡献。慎到著有《慎子》。《慎子》一书,司马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介绍说有“十二论”。徐广注释道:“今《慎子》,刘向所定,有四十一篇。”班固《汉书·艺文志》著录为四十二篇,宋代的《崇文总目》记为三十七篇。清朝时,钱熙祚合编为七篇,刻入《守山阁丛书》。现存《慎子》只有七篇,即《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群书治要》里有《知忠》、《君臣》。由此可见,《慎子》的佚失情况相当严重。除上述篇目外,还有佚文数十条。
350#
 楼主| 发表于 2010-5-3 22:03:22 | 只看该作者
法治主张
  在先秦的法家代表人物中,慎到、申不害和商鞅分别重视“势”、“术”、“法”,但都是在提倡法治的基础上提出的不同观点。“势”主要指权势,慎到认为,君主如果要实行法治,就必须重视权势,这样才能令行禁止。
  一方面,慎到主张因循自然,清静而治,所以,他说:“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慎子·因循》)意思是说,任其自然,则万物亨通,化而变之,物就不得其用了。自然界是这样,社会也是这样。他在《民杂》中说:“民杂处而各有所能,所能者不同,此民之情也。大君者,太上也,兼畜下者也。下之所能不同,而皆上之用也。是以大君因民之能为资,尽包而畜之,无所去取焉。是故不设一方以求于人,故所求者无不足也。大君不择其下,故足。不择其下,则易为下矣。易为下则莫不容。莫不容故多下,多下之谓太上。”
  “因民之能为资,尽包而畜之,无所去取”,这就是在治理百姓时也要因其所能,不要偏取,有所去取,这样才能富足。另一方面他又强调法和势。法就是法律、法规,势就是权势。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势是前提,法是手段。慎到认为:“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慎子·君人》)。他明确地说过:“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寅?岂同矣,则失其所乘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从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这是《韩非子·难势》中转引慎到的话。龙蛇之所以腾空飞天,主要凭借云雾的威势,一旦云雾消失,龙蛇就与地上的蚯蚓一样,无所作为,原因在于失去了它们赖以飞腾的势。同样,没有了权势,聪明贤能如尧这样的君主连三个普通人也治理不了;而有了权势,昏聩平庸如桀这样的人却能使天下大乱。
  所以,他主张“抢法处势”;“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也”;“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所以不得越法而肆谋,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我喜可抑,我忿可窒,我法不可离也;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至法不可阙也”。把法看成了国家的根本,是维系社会秩序,伦理道德的可靠保证。慎到认为,有了法,就要真正以法治国,不能只是摆设。他说:“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慎子·君臣》)什么都要用法来实行、判断、裁定,不能有所遗漏。法有种种作用,所以,“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慎子·威德》)然而,“治国无其法则乱,宗法而不变则衰,有法而行私谓之不法。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变法者,君长也。”(《艺文类聚》卷54引《慎子》)法必须不断变化以顺应时代,否则,法就会衰败,就会走向死亡,所以,作为国君的责任之一就是变法。
  表面上看来,慎到主张因循自然、清静而治与以法治国是矛盾的,实际上,慎子的意思是在法治的基础上依照事物的本性,顺其自然,法也必须遵循自然本性。很明显,慎到的思想是老庄道学与法家的合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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