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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极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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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BBS最新言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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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楼主| 发表于 2005-7-2 21:34:00 | 只看该作者
五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有利于开展金融创新。  
    尚福林要求,在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上市公司要遵循市场规律,从有利于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着眼,认真研究改革方案,加强同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322#
 楼主| 发表于 2005-7-2 21:37:00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上市公司,要将股权分置改革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解决不利于公司发展的大股东占用资金、资产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方案制订的过程中,上市公司要采取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使方案的制订具有广泛的股东基础、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23#
 楼主| 发表于 2005-7-2 21:37:00 | 只看该作者
各证监局要充分发挥贴近公司、贴近政府的优势、做好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对上市公司及时给予政策指导。要通过沟通协调和有效监管,保障股权分置改革过程符合“三公”原则,依法维护改革的正常秩序。保荐机构要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在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沟通协调中工作中,做好组织、引导、说明、解释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完)
32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 21:38:00 | 只看该作者
<B>标题:等价交换是最基本的市场规律</B>回复 赞同 反对 订阅 推荐 作者: 高手(2005-07-02 20:33:29)来自:60.31.161.217(未封) 赞成票:0 反对票:0
等价交换是最基本的市场规律
  国九条明确指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要尊重市场规律。那么市场基本规律是什么?就是等价交换。它是古今中外男女老幼公认的,在任何市场经济活动中自觉遵循不可违背的客观规律。尊重等价交换规律就是公正的市场经济行为;自觉地不按等价交换办事,就不是市场经济行为;强行地不按等价交换规律行事,就是强买强卖,强抢强夺的强权行为。
325#
 楼主| 发表于 2005-7-2 21:38:00 | 只看该作者
如: 1吨煤现有价值300元人民币*100吨煤/1吨钢现有价值4000元人民币
       =100吨煤等值于7.5吨钢的价值,
    1美元现有价值0.1克黄金*100美圆/1元人民币价值0.012克黄金
  =100美圆等值于833元人民币
   1张2元人民币*100张2元人民币/1张5元人民币
  =100张2元人民币等值于40张5元人民币价值
326#
 楼主| 发表于 2005-7-2 21:38:00 | 只看该作者
同理1股发起人股现有净值2元人民币*100股发起人股份/1股公众股现有净值5元人民币=100股发起人股等值于40股公众股净值
327#
 楼主| 发表于 2005-7-2 21:39:00 | 只看该作者
由此可推:同一公司的1股发起人股现有价值A元人民币*N股发起人股/1股公众股现有价值L元人民币=N股发起人股等值于A*N/L股公众股现有净值。
328#
 楼主| 发表于 2005-7-2 21:39:00 | 只看该作者
因为1股发起人股现有净值A元人民币*现有N股发起人股=发起人股现有净值F元人民币,所以发起人股现有净值F元人民币/1股公众股现有净值=发起人股现有净值L元人民币等值于F/L股公众股现有净值。
329#
 楼主| 发表于 2005-7-2 21:39:00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依据:公司法129条1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可得资本、净值金额与相应的股份数成正比例关系。即:               发起人股资本(净值)/发起人股份数=公众股资本(净值)/公众应有股份数      =公司资本(净值)/公司股份数=(发起人股、公众股、全部股)每股相等金额。
330#
 楼主| 发表于 2005-7-2 21:40:00 | 只看该作者
所以发起人资本(净值)/公众股每股资本(净值)金额=发起人应有股份数
  国九条明确指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要尊重市场规律。那么市场基本规律是什么?就是等价交换。它是古今中外男女老幼公认的,在任何市场经济活动中自觉遵循不可违背的客观规律。尊重等价交换规律就是公正的市场经济行为;自觉地不按等价交换办事,就不是市场经济行为;强行地不按等价交换规律行事,就是强买强卖,强抢强夺的强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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