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成都热线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左岸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同居意味着什么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05-12-18 11:43:00 | 只看该作者
<P>干嘛要去想这个问题呢!简单点好!</P>
<P>重要的不是选不选择同居,而是要有很好的心态,清醒的头脑去面对和解决你所做的决定之后而带来的一切后果!</P>
22#
发表于 2005-12-18 11:48:00 | 只看该作者
太追求有些东西会让自己迷失方向
23#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8 21:44:00 | 只看该作者
<P>同意, 不过作为一个女人,或者男人,如果把爱情归为性欲,好像不太合适吧,总之还是要过日子的,</P>
<P>至于性欲,爱情,孔夫子不是说过吧,“食色性也”吗,既然他老人家都这么说了,</P>
<P>那么性欲对人来说,需要,那也是无可厚非吗。</P>
24#
发表于 2005-12-18 22:0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下雨[/I]在2005-12-15 19:38:51的发言:[BR]<P>你直接说:同居=厕所    </P><P>....想上就上....更直接...</P>

爱是什么?你分明是在玷污爱情,同居只是两个人在一起,一个住一个房间,然后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我才是爱情与事业的完美结合.
25#
发表于 2005-12-18 22:42:00 | 只看该作者
<P><FONT color=#3809f7>也许只是为了温暖.....</FONT></P>
<P><FONT color=#3809f7>也许只是为了填满时间以外的时间.....</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1b6d2c size=4>我不赞成但我也不反对同居,我认为同居就和买东西一样,我可以先试试,合不合适,好不好用,然后我再决定买或者不买,而同居也是如此,试过了,觉得合适了,好,我们可以结婚了</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1a42e6 size=4>男人,女人是可以通用的....不是吗?</FONT></P>
26#
发表于 2005-12-19 00:4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个性舞动[/I]在2005-12-18 22:42:51的发言:[BR]<P><FONT color=#3809f7>也许只是为了温暖.....</FONT></P><P><FONT color=#3809f7>也许只是为了填满时间以外的时间.....</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1b6d2c size=4>我不赞成但我也不反对同居,我认为同居就和买东西一样,我可以先试试,合不合适,好不好用,然后我再决定买或者不买,而同居也是如此,试过了,觉得合适了,好,我们可以结婚了</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1a42e6 size=4>男人,女人是可以通用的....不是吗?</FONT></P>

如果生米煮成熟饭了,还能还原成米吗?时间不可逆转,天地万物皆如此,
木已成舟,你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请问你有享有买与不买的权利吗?而在此时你享有的权利已经被剥夺了.这不是衣服,也不是游戏,是人的终生大事.
27#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9 04:19:00 | 只看该作者
<P>如果说,我在玷污爱情,</P>
<P>那么请问,爱情,是什么???????????</P>
28#
发表于 2005-12-19 08:39: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极品俏郎君[/I]在2005-12-19 0:46:12的发言:[BR]<div class=quote>以下是引用[I]个性舞动[/I]在2005-12-18 22:42:51的发言:[BR]<P><FONT color=#3809f7>也许只是为了温暖.....</FONT></P><P><FONT color=#3809f7>也许只是为了填满时间以外的时间.....</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1b6d2c size=4>我不赞成但我也不反对同居,我认为同居就和买东西一样,我可以先试试,合不合适,好不好用,然后我再决定买或者不买,而同居也是如此,试过了,觉得合适了,好,我们可以结婚了</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1a42e6 size=4>男人,女人是可以通用的....不是吗?</FONT></P></div>
如果生米煮成熟饭了,还能还原成米吗?时间不可逆转,天地万物皆如此,
木已成舟,你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请问你有享有买与不买的权利吗?而在此时你享有的权利已经被剥夺了.这不是衣服,也不是游戏,是人的终生大事.


   你也明知道是终生大事,那为什么要说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也许可以这样子说,但是如果两个人之间或许哪一方不要哪一个了,说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还有用吗?
29#
发表于 2005-12-19 15:1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时间的秘密[/I]在2005-12-19 8:39:02的发言::<br><P>
   你也明知道是终生大事,那为什么要说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也许可以这样子说,但是如果两个人之间或许哪一方不要哪一个了,说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还有用吗?

如果他不要你了,只能说活该,谁叫当初自己瞎了眼呢?是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应当付出代价。这也应该是因果报应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9 15:16:19编辑过]
30#
发表于 2005-12-19 15:3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左岸[/I]在2005-12-19 4:19:49的发言:[BR]<P>如果说,我在玷污爱情,</P><P>那么请问,爱情,是什么???????????</P>

在还没有搞清楚爱情懂得什么是爱的情况下,冒然同居,是对自己的身体以及对方的身体不付责任,在我们这一代人看来,你们真的是幼稚之及,学生时代谈恋爱闹同居,凡自己的父母和老师,都会谴责这种愚蠢的行为,既使是25岁左右的成年人都不一定真正成熟,也许你们会说,我成熟得早,其实不然,那是生理的成熟,心理的成熟依然滞后,所以不是我反对学生时代谈恋爱,以及用不成熟的思想亵渎爱情,而是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将来都会为给对方带来伤害而心理有愧。人生出来,本是一个动物,什么都不懂,假如让他和动物生活在一起,他就是动物,没什么两样,动物之间有没有爱情,我想大家都明白。假如让他和人生活在一起,学习做人的道理,做人的准则,也会学到”爱情“这个词汇,经历了一段时间,才会把兽性与爱情区分,所以你真正能控制自己思想行为,分清好坏是非以后,你才是从动物里进化出来的人。
不说了,极品老师话有点多了,不过不要生气,请记住极品老师送你的最后一句话:"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请大家文明上网。文明交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成都热线 ( 蜀ICP备09003094号 )  

GMT+8, 2026-5-2 20:40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成都伊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