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所以,“木、火、金、水”与“1、2、3、4”相配的结果是: 木——2,是少阴。 火——3,是太阳。 金——1,是少阳。 水——4,是太阴。 由水变化到木,是由“阴4”变化到“阴2”,是阴气渐少,阳气渐多的过程。 由火变化到金,是由“阳3”变化到“阳1”,是阳气渐少,阴气渐多的过程。 这里,“4,2,3,1”表示的是概念,不是具体比例,所以四象学说里,“水”与“火”的阴气与阳气比例不是“4:3”;“木”与“金”的阴气与阳气比例也不是“2:1” “木、火”都是由“阳气5”二分而来,所以归类为“两仪”中的“阳”。 “金、水”都是由“阴气5”二分而来,所以归类为“两仪”中的“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