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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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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铠甲《探索太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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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2:13:17 | 只看该作者
四象是指:少阴、太阳、少阳、太阴——分别可以代表春、夏、秋、冬;生、长、老、死等等四类事物和现象,将事物和现象分成四个阶段、四种相联系的情况。   为了更便于理解,古人又用了四种常见的事物代替上述四象。   这四种常见的事物就是“金木水火”。   具体代替方法就是:木——少阴;火——太阳;金——少阳;水——太阴。   “木火金水”,就是后来五行学说中的“四行”(缺少“土”行)。   “木火金水”代替“少阴、太阳、少阳、太阴”以后,就不再是具体的生活中的这四种常见事物,它们变成了“四象”,被人为地赋予了概念,变成了哲学理论上的东西。
22#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2:15:03 | 只看该作者
以后,当古人认为其它事物和现象分别与“木、火、金、水”类似时,就可以分别被归类于“木火金水” 四象了。   四象学说确立和应用后,古人就会思考下列问题:   1,四分法太粗糙,四分法之后,如何更细致地分类事物,事物类别之间的关系和变化规律是什么?   2,“四象”分类和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第一个问题,导致了八卦学说的产生;第二个问题,导致了五行学说的产生。太极一分为二,得到阴、阳(两仪)。   阴、阳再一分为二,得到四象——“少阴、太阳、少阳、太阴”,后来分别称为“木、火、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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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2:16:0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用阿拉伯数字“1、2、3、4”表示四象,那么,根据“奇数为阳数,偶数为阴数”分类法,其中,最大的奇数是3,可以表示阳气最多的太阳;最大的偶数是4,可以表示阴气最多的太阴。   1.2、3、4之和为10,10可分出“1、2、3、4”,所以,“10”可以看作太极。   太极分阴阳,10可分为5、5,一个为阴数5,一个为阳数5。   阳数5可分解为3和2。对应四象,3为太阳,为火;2为少阴,为木。   阴数5可分解为4和1。对应四象,4为太阴,为水;1为少阳,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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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2:17:35 | 只看该作者
 所以,“木、火、金、水”与“1、2、3、4”相配的结果是:   木——2,是少阴。   火——3,是太阳。   金——1,是少阳。   水——4,是太阴。   由水变化到木,是由“阴4”变化到“阴2”,是阴气渐少,阳气渐多的过程。   由火变化到金,是由“阳3”变化到“阳1”,是阳气渐少,阴气渐多的过程。   这里,“4,2,3,1”表示的是概念,不是具体比例,所以四象学说里,“水”与“火”的阴气与阳气比例不是“4:3”;“木”与“金”的阴气与阳气比例也不是“2:1”   “木、火”都是由“阳气5”二分而来,所以归类为“两仪”中的“阳”。   “金、水”都是由“阴气5”二分而来,所以归类为“两仪”中的“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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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2:18:45 | 只看该作者
所以,四象(木、火、金、水)用于对应一年四季时,分别可以对应春、夏、秋、冬。   由春季到夏季,阳气渐升;由秋季到冬季,阴气渐升。   用于四象对应生命时,“木、火、金、水” 分别可以代表生、长、老、死——表示生命从无到有(生),从有到强(长),从强到弱(老),从弱到无(死)的四个连续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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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2:20:46 | 只看该作者
根据阴阳理论,阴气与阳气是互根互生的。所谓“阴极阳生,阳极阴生”是也。   以四象为例,阳气分为“木、火”,阴气分为“金、水”。   “木、火、金、水”四象循环,就是一个阳气与阴气不断地互根互生的过程。   “水”为阴气的极点,“阴极阳生”,所以“水”变化为“木”,即生“木”;“木”阳气继续上升,变化为“火”;“火”为阳气极点,“阳极阴生”,所以“火”变为“金”,即火生金;“金”阴气继续上升,变化为“水”,金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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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2:22:43 | 只看该作者
 木——2,是少阴。   火——3,是太阳。   金——1,是少阳。   水——4,是太阴。   上述四象还可用另一种方式表示——就是根据阴阳互根互生理论,用其“所生”(即产生的原因)来表示。   比如,“木——2,火——3”,都源于“阳数5”一分为二。所以木为“阴2”,火为“阳3”。   木是因为“阳5”分出了 “阳3”才出现,所以“木”可以说成“阳3生木”;同理,火是因为“阳5”分出了“阴2” 才出现,所以“火”可以说成“阴2生火”。在古代,阳可对应“天”,阴可对应“地”,所以“阳3生木”“阴2生火”可以说成“天三生木,地二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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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2:23:07 | 只看该作者
再比如,“金——1,水——4,”都源于“阴数5”一分为二。所以水为“阴4”,金为“阳1”。   金是因为“阴数5” 分出了“阴4”才出现,所以可以说成“阴4生金”;同理,水是因为“阴数5”分出了“阳1” 才出现,所以可以说成“阳1生水”。阳可表示“天”,阴可表示“地”。所以可以说成“天一生水,地四生金”。   如上所说,四象(木、火、金、水)的阴阳变化次序和规律就此确立了,事物变化的一般规律就此确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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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2:23:47 | 只看该作者
四象已经具有明显的周而复始的性质了。   四象对应一年四季,明显具有周期性变化规律。   如果将植物的种子、动物的后代看作生命的特殊再生方式,那么,四象对应生命的生、长、老、死四个阶段,生命也是具有周期性的。   四象变化,周而复始,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
30#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2:26:08 | 只看该作者
  有一般,就有特殊。   以一年四季为例,其变化规律与日月有关。日月几十亿年运行不息,是相对永恒的东西。据说地球的气候变化,7500万年是一个周期,在这个期间内,四季(春夏秋冬四象)变化规律是大致不变的。   对动植物生命而言,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偶然性因素大为增加。以动物为例,有胎死腹中的,有幼年夭折的,有壮年早逝的——生、长、老、死四个阶段未完成就结束了。有的动物未留下后代,那就谈不上生命的再生(周而复始)了。对动植物生命而言,偶然性因素确实存在,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生命的周期性变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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