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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极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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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BBS最新言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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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8:17:00 | 只看该作者
交叉持股怎么办?<P>  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交叉持股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当一家上市公司被确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如果这家公司提出改革意向的非流通股股东中有上市公司,那持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披露这一事项,如果不能,可以申请股票停牌。</P>
242#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8:17:00 | 只看该作者
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类似的公司都这样操作。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系第二批试点公司,其第二大股东为雅戈尔(资讯 行情 论坛),持有2亿股非流通股,但雅戈尔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公告相关事宜,公司股票也没有停牌。
243#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8:17:00 | 只看该作者
股东“失踪”如何应对?<P>  首批试点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比较集中,容易达成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一致意向,但是第二批试点公司中,部分企业的非流通股股东非常分散,有的甚至无法取得联系,这给试点公司的操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控股股东强行代为表达改革意向似乎仍有不妥。</P>
24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8:18:00 | 只看该作者
 保荐机构有无双重身份?<P>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3月31日,传化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第一大流通股股东为东方证券,金发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第二大流通股股东为广发证券,而东方证券、广发证券分别担任传化股份和金发科技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P>
245#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8:18:00 | 只看该作者
 东方证券和广发证券有可能已经抛空了股份,但如果仍然持有,那么他们的双重身份会不会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呢?
246#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8:18:00 | 只看该作者
大股东股权出现“瑕疵”如何获得认可?<P>  与首批试点公司不同,第二批试点公司中有五家公司大股东的股权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其中四家公司对相关解决方案作了说明。但相关承诺能否最终兑现,承诺能否得到流通股股东的认可,还有待市场的检验。</P>
247#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8:18:00 | 只看该作者
内部职工股可获对价?<P>  在第二批试点企业中,鲁西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是唯一对内部职工股是否获得对价作出说明的上市公司。鲁西化工的试点举措为含内部职工股的上市公司日后推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供了参考的依据,也为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公司寻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积极的探索。</P>
248#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8:19:00 | 只看该作者
 大股东占款能否一并解决?<P>  在第二批试点公司中,郑州煤电(资讯 行情 论坛)提出了结合股权分置改革解决大股东占款的方案。值得关注的是,郑州煤电解决大股东占款的方式并没有多大创新,但它的意义在于,提出了对于大股东占款这一普遍现象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是否应该一并解决的问题。 </P>
249#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8:19:00 | 只看该作者
<B>第18条回复: 误区重重 试点股炒作须谨慎误区</B>回复 赞同 反对 推荐 作者: 啄木鸟(2005-06-24 09:50:43)来自:220.194.3.114(未封) 赞成票:0 反对票:0
<P>   误区重重 试点股炒作须谨慎误区 </P><P>2005年06月23日 18:01 杭州新希望证券网

 杭州新希望</P><P>  从近几个交易日盘面的变化情况来看,大家观望的心态十分明显,对第二批试点股的行情自然是有所期待,潜在试点概念的活跃,蓝筹的按兵不动都似乎有一种静观其变的味道,众多主线都是围绕股权分治试点的影响展开的,面对杂乱无章的盘面,投资者如果缺乏几分理智与冷静,则极有可能陷入误区,不仅无法分享股权分治试点带来的获利机会,还可成为改革成本的摊销者之一。</P>
250#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8:19:00 | 只看该作者
误区之一:试点股可以创造财富神话<P>  从已经推出试点方案的四家上市公司的股价表现来看,普遍都具有一定的涨幅,这激起了大家的炒作意愿,但不是所有的试点都能够给投资者带来获利,几家已试点公司截然不同的走势已经给目前对试点概念不分青红皂白的疯狂追逐者强烈的警示,不要因为试点概念是玫瑰而忘记了它的枝叶上还有能够让投资者受伤的刺,如果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不能充分考虑给予流通股投资者一定的利益让步,那么将会被市场冷酷地抛弃,部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流通股投资者的用脚投票的方式将会给疯狂的概念炒作者以致命的打击,如果不对公司的基本面和治理结构有充分的了解,投资者不可以盲目行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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