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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被“民族自决”理论误导。所谓“民族自决”,就是“民族脱离异族集体的国家分离,就是成功独立的民族国家。”任何民族都有权决定由谁来代表和统治他们。其理论源头有二:一是肇始于欧洲的族裔民族主义理论,其典型表现是18世纪美国独立运动和法国大革命。一战期间,美国总统威尔逊在“14点计划”中明确提出了“民族自决”的原则。二是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为反抗沙皇统治,赋予境内各族“民族自决权”。二战后,民族自决权更是成为国际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因此以“民族自决”之名进行国家分裂,是多民族国家最难应付,也是理论上最感困惑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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