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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极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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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BBS最新言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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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7:09:00 | 只看该作者
尚福林说,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12个部门已组成了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等六个跨部门的专题工作小组,这些小组的工作目前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近期,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又成立了两个新的专题工作小组,分别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工作小组和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小组。 <P>  在条件成熟后,要在所有上市公司中全面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争取以尽快的时间解决长期困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股权分置问题。</P>
132#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7:31:00 | 只看该作者
作者: 啄木鸟(2005-06-22 09:33:37)来自:220.194.3.114(未封) 赞成票:3 反对票:3
<P>
尚福林:一旦条件成熟股权分置改革将全面推进 </P><P>2005年06月27日 07:51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天在"首届中国债券市场论坛"上表示,将通过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进一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一旦条件成熟后,要在所有上市公司中全面推进股权分置改革</P><P>  
尚福林说,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12个部门已组成了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等六个跨部门的专题工作小组,这些小组的工作目前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近期,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又成立了两个新的专题工作小组,分别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工作小组和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小组。 </P><P>  在条件成熟后,要在所有上市公司中全面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争取以尽快的时间解决长期困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股权分置问题。</P>
133#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7:32:00 | 只看该作者
落乌啼绿满天,寒风鬼火对愁眠;金融街上证监会,开弓没有回头箭!<P>“政府坚决保护中小投资者!.....”</P>
13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7:32:00 | 只看该作者
<P>南京自杀股民:“保护声声,人财两空...”</P>
135#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7:33:00 | 只看该作者
<B>第3条回复:三种圈钱手段轮番上阵 部分试点公司在玩空手道</B>回复 赞同 反对 推荐 作者: 啄木鸟(2005-06-22 09:34:39)来自:220.194.3.114(未封) 赞成票:3 反对票:3
<P>三种圈钱手段轮番上阵 部分试点公司在玩空手道 <p></p></P><P>2005年06月22日 00:00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 凌嘉) 证监会近日公布了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42家公司名单,虽然各公司具体的股改方案尚未正式公布,但是记者发现部分试点公司非流通大股东持股存在问题:一些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经将所持股份抵押给银行,通过股改,向流通股东支付一定对价之后,所抵押的股份获得流通权并增值,股改之后,还可以通过增发填补资金窟窿。<p></p></P>
136#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7:33:00 | 只看该作者
记者从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资料获知:恒生电子(资讯 行情 论坛)(600570)控股股东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持有2040万股,其中,1500万股已经抵押给银行。占所持股份的73.5%;物华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247)非流通股股东共有9278万股被质押和冻结,占前5大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的68.3%;亨通光电(资讯 行情 论坛)(600487)大股东亨通集团将持有的4600万股法人股质押给银行,占所持股份的69.6%,以上这些公司也许只是存在问题的“冰山一角”,更多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还没有完全披露。<p></p>
137#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7:34:00 | 只看该作者
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质押之后,已经失去了对其股份的所有权,那么,他们拿什么支付给流通股东作为补偿对价呢?一试点公司的对外发言人告诉记者:“我们留了一部分股票用于支付对价,如果不够的话,我们会去和银行沟通,毕竟我们的股份增值了,对银行也有好处。”看来,“有钱”的机构之间确实好沟通,只是绕来绕去,买单的总是流通股股东。<p></p>
138#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7:34:00 | 只看该作者
即使非流通大股东“吐血”让步,较大比例的支付对价给流通股东,在获得流通权之后,非流通股东也能从股价增值中获得巨大收益。例如上述的恒生电子,在2003年12月上市之后,经过10派4.30元,10送5并10派2元两次分红之后,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已经降低到几分钱,以目前股价计算,其股份增值可达100倍以上。<p></p>
139#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7:35:00 | 只看该作者
除此之外,证监会对搞股改的试点公司还有“补偿”。证监会近日表示,通过改革试点的公司在再融资方面会得到特别优惠的审批。这样,即使上市公司股改时因为支付对价“伤了元气”,非流通大股东也能通过增发再融资的方式收回股改成本。<p></p>
140#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17:35:00 | 只看该作者
一资深市场分析师告诉记者:“这次股改挽救了一批民营企业,大股东又可以拆东墙补西墙,玩资本运作了。但是那些大型国企却不敢大比例补偿投资者,因为这里面有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问题。这也是投资者对第二批股改试点保持谨慎观望的原因。” <p></p><p>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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