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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偿献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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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献过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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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6-9-25 20:47: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可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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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6-10-4 12:03:00 | 只看该作者
<p>义务献血法是199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面规定明确每个人每年只能献两次血,每次不得超过400毫升.这样既是对献血者的身体考虑,也可以保证血液的质量.</p><p>而楼主献了61000毫升的血,单纯的采血达到28次.而从1998年10月1日到2006年的10月1日,只有8年的时间,也就是说按照&lt;献血法&gt;的规定,你只能献16次.每次400毫升就等于6400毫升.</p><p>我们暂且不说献血量了,就拿你的献血次数来说,你平均每年献血3.5次,这样的频率能保证血液的质量吗?而且在义务献血光开始实施的时候,血袋分为:200毫升/300毫升和400毫升3种,也就是说你献血的次数或许会超过28次,献血的频率也会大于每年3.5次.</p><p>我认为义务献血是为社会做奉献,而不是一项值得到处炫耀的资本.参加义务献血是为了让自己健康的血液给病人带去生的希望,所以必须要保证自己的血液是健康的,而不是为了一味的去追求数字用不算健康的血液去充数.你要知道,血液是会进入人体的.请你为自己的身体负责,也为别人的健康负责.</p><p>今天说这么多只是不想让大家走进一个数字误区,对献血而言,健康的重要性超过数字!!!!!!!!!!</p><p>我的真名邹毅,献血量4600毫升,我不知道我的献血量等于人体血量的多少,但我知道我的血液已经带给许多人生的希望.欢迎大家拍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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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6-10-13 20:10: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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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6-10-14 19:13:00 | 只看该作者
<p><font size="4">我体重不够。。。</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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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6-10-17 11:23:00 | 只看该作者
献血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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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6-10-17 11:23:00 | 只看该作者
献血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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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6-11-29 11:17:00 | 只看该作者
<p>献血?</p><p></p><p>没想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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