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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野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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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5-7-24 02:05: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流行离婚???
32#
发表于 2005-7-24 02:12:00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野娃娃</I>在2005-7-23 17:03:11的发言:</B>
呵呵,谢谢你们,我自己知道,我在想要是我的老公他,。。。。。。。。。。。

<P>不得哈!!只要喜欢了就不会介意,说不定你喜欢了也会改变。。说不一定的哈:)</P>
33#
发表于 2005-7-24 22:00:00 | 只看该作者
宝贝说的有道理哈!
34#
发表于 2005-7-25 00:50:00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丸★殛火ミ</I>在2005-7-24 22:00:19的发言:</B>
宝贝说的有道理哈!

<P>你是不是有感而发那?</P>
35#
发表于 2005-7-25 00:51:00 | 只看该作者
<P>说句我个人的观点,我觉得你这样做有些过分,即便是你要跟灰灰离婚也不用这样大张旗鼓的发帖</P><P>你应该知道男人的面子是很重要的,伤他的心不要紧但是不能伤了别人的尊严,这种事你在QQ上跟</P><P>灰灰商议就可以了,换个立场来说,要是灰灰发的这篇帖子要跟你离婚,而且来凑热闹的人这么多</P><P>你就不难受吗?即使你不爱他你也会觉得他太伤你面子了!</P>
36#
发表于 2005-7-25 01:28:00 | 只看该作者
<P><B>「妖妖」</B> </P><P>说的很认真!</P><P>很有道理!</P>
37#
发表于 2005-7-25 01:57:00 | 只看该作者
<P>谢谢大家哈,我之所以一直没有回就是希望,过去的事情等它过去了哈,</P><P>谢谢大家对我们两个一直以来的关心哈1</P>
38#
发表于 2005-7-25 10:13:00 | 只看该作者
<P>没有不好的,只有不合适的</P><P>希望你们两个能尽快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P>
39#
 楼主| 发表于 2005-7-25 15:24:00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妖妖」</I>在2005-7-25 0:51:25的发言:</B>

<P>说句我个人的观点,我觉得你这样做有些过分,即便是你要跟灰灰离婚也不用这样大张旗鼓的发帖</P>
<P>你应该知道男人的面子是很重要的,伤他的心不要紧但是不能伤了别人的尊严,这种事你在QQ上跟</P>
<P>灰灰商议就可以了,换个立场来说,要是灰灰发的这篇帖子要跟你离婚,而且来凑热闹的人这么多</P>
<P>你就不难受吗?即使你不爱他你也会觉得他太伤你面子了!</P>

<P>我以为公开的道歉会更好,不好意思。物级必反,我绝对没那个意思。
<P>对不起~~~请斑竹把这个锁了哈~</P>
40#
发表于 2005-7-26 11:59:00 | 只看该作者
<P>晕了....</P><P>有要接的有要离的...</P>
请大家文明上网。文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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