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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税局长北京体检携带冰毒 找小姐陪吸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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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12:4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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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TD>河北一地税局长刘某平时喜好吸冰毒,甚至来北京体检时也不忘随身带一包,当他在酒店与小姐分享吞云吐雾的感觉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BR>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刘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BR><BR>  38岁的刘某只有小学文化,是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地税局大营分局的局长,平时就有吸食冰毒的习惯。今年5月13日,刘某来北京体检,仍不忘随身带着小半袋冰毒“过瘾”。体检结束后,他在海淀区一家酒店开了房间住下,与他一起来北京的河北某公司老总李某提议,为他找小姐一起吸毒,之后享受“特殊服务”,刘某表示同意。<BR><BR>  5月14日中午,李某联系了自己认识的一个歌厅老板,让老板帮忙找两个平时吸食冰毒的小姐,并送到刘某的房间。下午2点,刘某与小姐一起吞云吐雾过完瘾后,让小姐去洗澡,准备享受“特殊服务”。此时,接到群众举报的民警进入房间,将刘某抓获,并当场起获白色晶体物3包。经鉴定,起获的冰毒共有0.84克,在刘某和小姐的尿样中也检验出甲基苯丙胺成分。<BR><BR>  6月13日,刘某被海淀警方逮捕,并被检方以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公诉。鉴于刘某表示认罪,海淀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刘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表示认可。<BR><BR>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惩处。<BR></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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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10-28 14:25:00 | 只看该作者
<P>小学文化当局长,估计是“根红苗正”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红色后代</P>
3#
发表于 2008-10-29 17:23:00 | 只看该作者
<p>乌纱帽不保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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