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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的提拔鲍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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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22:52:3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三鹿奶粉事件受到行政处分的官员,纷纷得到起复任用,这其中有一个人很特别,他就是鲍俊凯。
  如果不是网民偶然在新闻报道中发现鲍俊凯的踪迹,舆论很难察觉鲍副司长在受处分前早就成了鲍局长。人家不是等着问责后再复出,而是在问责之前就脱身了,穿上了“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的新衣,留下“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的空壳随便你怎么处分。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鲍俊凯的任用是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前总局党组研究决定的。该同志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赴任,于2008年12月到任。对鲍俊凯同志的提拔,符合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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