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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想分手,拿100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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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09:15: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他,在苏丹经营一家房地产公司;她,靠旅游签证到苏丹打黑工,在一家KTV当陪酒小姐。异国他乡,两人发展成“地下情人”。分手后,女方不甘心,竟以裸聊照片相威胁,索要100万元。昨日,锦江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事件女主角简梅予以批捕。
“大款”邂逅陪酒小姐
    48岁的男子李勇是西安人,家有妻儿。他在苏丹喀土穆经营了一家房地产公司,还兼任当地华人商会会长,属于“大款”级别。
    6月初的一天夜里,李勇到当地一家中资夜总会喝酒。席间,一名叫梅梅的年轻中国女子被安排进包间,她是KTV里的专职陪酒小姐,长得妩媚动人。
    初次见面,李勇就被梅梅深深吸引住了。之后,他总爱往夜总会里跑,点名让梅梅陪他。李勇出手阔绰,有一次玩得高兴,给了梅梅5000美金。这样,两人迅速发展成为“地下情人”。
    6月15日,梅梅的旅游签证到期,被夜总会老板解雇,只能回国。虽然两地相思,但梅梅和李勇却通过QQ传情,还以祼聊“诉衷肠”。
想分手没100万甩不脱
    7月13日,李勇回西安。梅梅立即赶到西安和他见面。真正相处起来,李勇却发现梅梅举止粗俗,言谈不雅。第二天,他拿出4万元钱给梅梅提出分手:“我们不合适,你现在没工作,这笔钱你用来安排之后的生活。”
    梅梅回到成都后不甘心,决定报复:“必须拿100万给我!否则,我就把你的裸聊照片发在网上,让你身败名裂!”
    7月26日,李勇赶到成都,双方商定,先期给10万元。3天后,梅梅到娇子音乐厅的一家茶楼找李勇领钱,不料,拿到钱刚出茶楼,就被警察抓了。原来,李勇怕梅梅拿了钱会继续威胁他,最终选择了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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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22:53:58 | 只看该作者
想分手?拿古董来!!!
请大家文明上网。文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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