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关于部分条款过渡的实施要求,车管所与3月1日起对新生产或注册的车辆按照以下技术要求进行查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半挂牵引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货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应配备行驶记录仪。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车管所将不予发放车牌。
产品特点 内置显示屏,在主界面直接显示GNSS卫星定位状态,通信网络状态,车辆行驶信息,驾驶员信息等。
内置GPS模块:实时定位,各种报警状态。
软件:
我司于2011年8月已通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道路运输管理局》平台验收,可直接与省局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