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对象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择、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申报程序和提交资料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按如下程序申报办理:
电话或者QQ咨询 报名填表 交纳培训、教材费、考试费 培训 领取准考证 参加考试 合格领证书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学历证复印件两份、工作年限证明一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7月接受报名,9月开班,提前报名优先提供教材,资料学习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中旬(具体以国家人社部为准)
收费标准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1380元/人(包含培训费、辅导教材资料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1980元/人(包含培训费、辅导教材资料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3800 元/人(包含培训费、辅导教材资料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证书颁发
参加全国统考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http://www.osta.org.cn)。
报名咨询
报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72号嘉立大厦306